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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內容 | 常見問題
常見問題
Q1:驗屋要花多久時間?
A:驗屋總共得花多少時間?屋況好壞會決定整體驗屋的時間,若以室內25坪驗屋人數2人為例,通常可能3小時就能結束,透天別墅3-4人【視當天人力安排分配】約一天時間,但若到遇到屋況不好的物件,可能得延長工時,這種情況通常可以看到屋內被貼滿了缺失膠帶。物件缺失就佔了總項目的3、4成的情況。
Q2:收費方式如何計算
※初驗:會依照主建物+附屬建物+約定專用或二工之合計面積計費【不含雨遮、花台、停車位跟公設】。
※複驗:另外報價。
※建物類型:預售屋/新成屋/中古屋
※建物種類:電梯大樓/公寓住宅/透天別墅/電梯別墅
※交通費會依不同縣市區域位置另外酌收。
Q3:服務時間
服務時間以周一至週五上下午時間為主,周末及國定假日皆有服務會另外著收加班津貼,同社區兩戶以上或是團購驗屋都享有優惠折扣,詳情請洽銨鑫驗屋。
Q4:驗屋有包含複驗嗎
初次驗屋報價僅一次性服務費用,無包含複驗,若是初次驗屋無重大瑕疵或特殊儀器才能檢驗的缺失【外觀瑕疵】,是可以不用複驗,複驗費用請洽銨鑫驗屋。
Q5:事先準備資料
建設公司提供的不動產買賣契約書、平面圖、客便圖、水電配置圖、CAD圖面檔等,預先寄E-mail或LINE給我們,以利驗屋公司現場核對及丈量標註使用。
備註:
※注意圖面是否與現場符合,切勿拿非屋主現場實際平面圖給驗屋公司。
※驗屋當天則是記得攜帶合約正本及平面圖到現場以利我們現場核對。
Q6:驗屋通常會有幾人
若以室內25坪為例通常驗屋人數2人,,透天別墅3-4人【是當天人力安排分配】。
Q7:驗屋需要提前多久預約
一般需要提前10天左右預約,年底交屋旺季盡量提前兩周預約。
檢驗後會幫忙和建商溝通嗎
檢測完成後會與客戶及建商代表逐一核對缺失內容,以中立第三方立場為客戶建議,讓雙方認知差異達到共識。
Q8:驗屋有提供報告嗎
正式報告書於查驗後7個工作天連同發票以掛號方式寄送,因商業及業務機密考量,只提供紙本報告書一份,不另外提供電子檔。
Q9:如何與銨鑫驗屋聯繫
客戶可以加銨鑫驗屋的LINE,或電話聯繫,接到您的訊息會盡快跟您聯繫。
Q10:客戶需要在場嗎
希望客戶能參與驗屋過程,比較能看到房子各個層面的問題,驗屋公司也能提出修繕建議及房子如何維護保養,建議在現場聽取檢驗結果及說明。
Q11:驗屋依據什麼
不動產買賣私約內容、施工圖說,國家主管機關法令、項目相關技術規範、施工規範;中華民國CNS國家標準;業界合理性施工慣例、業主需求等依據。
Q12:有提供修繕服務嗎
為了迴避利益上的衝突,這部分請您見諒,銨鑫在此無做修繕服務。
Q13:交屋才驗收嗎
很多人都以為交屋當天,才會進行【 驗收】的動作,甚至趕在當天就要完成驗收。 驗屋的目的是要確保房屋沒有瑕疵,發現不妥須修繕的地方請建商修繕,通常修繕也非短時間內就能完成。所以交屋自然就無法完成。
所以正確的順序應該是:
通知驗收 → 驗收 → 缺失修改完成 → 複驗完成 → 通知交屋→ 完成交屋。
因為在交屋過戶當下, 地價稅、房屋稅及銀行核撥貸款後的利息,依規定在通知交屋前是由賣方負擔,這裡的通知交屋日是指驗收已經完成。如果沒釐清,則通知交屋到真正完成交屋期間的稅費利息,就有可能會被轉嫁到買方身上,這點要特別注意。
Q14:預售屋交屋流程
Q15:交屋步驟
所謂交屋是指相關過戶流程手續都已辦完,如果有作履約保證,買方價金也全數進入履約保障的帳戶,如有透過地政士,會通知買賣雙方到房屋現場一起做點交動作,交付權狀與相關書面、收據等,順便讓買方再次檢查屋況無誤,將房屋鑰匙交付給買方,象徵性的移交房屋所有權,履保帳戶裡的錢隨後就會移轉給賣方,才是真正完成房屋交易。
Q16:交屋流程應注意點收那些資料
交屋流程分為「文件點收」、「財務結算」、「房屋移交」及「物管服務」四部分進行:
1.文件點收:
・建物及土地所有權狀正本:確定所有權人、土地、建物登記坪數、設定抵押、車位位置等正確無誤。
・過戶之相關稅單收據:包括房屋契稅、代書費、地政過戶規費、瓦斯管路費用、火險保單等收據。
・交屋保固證明書:記載保固期限、保固(修繕)項目等。
・交屋手冊:包含各項設備使用說明、「無使用輻射鋼筋」、「無摻海砂」證明書以及建物使用執照影本。
2.財務結算:
・包含尾款、管理費、預收費用及利息稅費找補。
3.房屋移交:
・點交建物鑰匙、遙控器及買賣合約書註明之贈品等。
4.物管服務:
・住戶資料留存
・提供大樓管理規章及裝潢申辦注意事項
・辦理水電費過戶:一般以交屋當期作為基準分算,交屋前由賣方負擔,交屋後由買方負擔。
Q17:缺失問題及處理方式
★影響住戶安全,例如海砂屋、輻射屋,或結構安全問題。此類缺失購屋者可以主張解約。
★ 不影響安全或生活機能情況下,而住戶也可接受。這部分可以扣款減少價金處理。
★ 可修繕的缺失,可以要求建商修繕或雙方協議折減價金後,由住戶自行處理。
※要注意的是,並非任何瑕疵,買方均可任意要求解約。
Q18:完工即可以交屋嗎
內政部「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中,對於交屋期限的規定為:
「賣方應於領得使用執照六個月內,通知買方進行交屋。」,否則「每逾一日應按已繳房地價款依萬分之五單利計算遲延利息予買方。」
在此條文中,即不採用「完工」的字眼,而是採用明確的「領得使用執照」作為工期的判斷依據,這也是比較不易發生糾紛的做法。
Q19.公設未完成可交屋嗎
公共設施是屬於購屋者所購買的一部分,因此未完成前即通知進行交屋,購屋者是可以拒絕接受的。
當然,如果購屋者急於遷入或裝潢,亦可跟建商協商,例如約定公設完工期限,並保留部份價款作為交屋保留款。
但要注意的是,一般公設驗收是由管委會負責點交,但建商通知交屋時,有時管委會尚未成立。因此,究竟只是管委會尚未完成驗收或公設的確尚未完成,購屋者仍應區分其間的差異。
Q20.簽約前留意交屋保留款條約
在購屋簽訂契約前,特別留意「交屋保留款」這個條約內容。交屋保留款內政部有規定是房屋總價5%,像是購買一千萬的房子,是有權主張可先留下50萬的交屋保留款,等到確認房屋沒有問題後,再將餘款付給建商。
Q21.發生爭議可以停止撥款嗎
驗屋和撥款在法律上其實並沒有規定一定的先後,但最理想的情況的確是「驗屋完成修繕後再進行撥款」,因此在和建商簽訂合約前,就必須先與建商討論契約規範及溝通協調,避免自己權益受損。
有時建商為了保障自身權益,在銀行對保的同時,建商往往會要求買方一併簽立撥款同意書及保證本票。
一旦建商向銀行提示買方已簽名用印的撥款同意書,銀行即須撥款。然而實務上,若買方事先正式通知銀行房屋存有爭議瑕疵問題未改善,銀行在避免捲入紛爭的前提下,通常仍會予以尊重配合,並盡速通知建商與買方進行協商。但此作法並非必然,買方仍應謹慎。
根據內政部「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與不得記載事項」中第十九條有關貸款撥付的條文規定:
十九條、貸款撥付
本契約有前點貸款約定者,於產權移轉登記完竣並由金融機構設定抵押權後,除有違反第十一點第二款、第三款或其他縱經修繕仍無法達到應有使用功能之重大瑕疵外,買方不得通知金融機構終止撥付前點貸款予賣方。
第十一點第二款
(二)賣方建造本預售屋不得使用有損建築結構安全或有害人體安全健康之輻射鋼筋、石棉、電弧爐煉鋼爐碴(石)、未經處理之海砂等材料或其他類似物。